衛生署食品衛生處發布「一般食品衛生標準」、「生食用食品類衛生標準」及「生熟食混合即食食品類衛生標準」

衛生署食品衛生處 96.12.21
發布訂定「一般食品衛生標準」、「生食用食品類衛生標準」及「生熟食混合即食食品類衛生標準」。本署於中華民國82年1月4日衛署食字第8189322號公告「一般食品類衛生標準」,及中華民國81年8月26日衛署食字第8143635號公告「生食用食品類衛生標準」,均自中華民國96年12月23日起停止適用。

發佈令

一般食品衛生標準

生食用食品類衛生標準

生熟食混合即食食品類衛生標準

停止適用公告-new

資料來源:
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衛生處食品資訊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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