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编号3就是PVC 加热勿超过60℃
【记者魏忻忻/台北报导】
林口长庚医院毒物科主任林杰梁指出,PVC聚氯乙烯本身并没有毒,但若使用不当,例如加热到超过摄氏六十度,就可能释出致癌物质。政府规定食品容器应有材质编号,PVC编号为“3”,民众使用前应先检查。
他也提醒,常被用来做为泡面碗的PS发泡聚苯乙烯,若温度超过摄氏七十五至九十五度,也可能释出有毒物质,所以泡面的水不宜过热,不要用滚水,使用保温瓶中的热水即可。
林杰梁说明,PVC分子式是聚氯乙烯,本身无毒,算是相当稳定的材质,但若温度超过摄氏六十度,就可能释放出氯乙烯单体,文献记载,长期接触可能引起肝胆方面肿瘤;也有职业病案例显示,聚氯乙烯工厂作业员有肺部纤维化、肺功能受影响等现象。
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把氯乙烯单体视为C级致癌物质,林杰梁解释,C级致癌物质是指动物实验发现可能致癌,但人体试验证据不足;若人体及动物实验皆证实致癌,就改列A级致癌物质;若动物实验确定致癌、但人体试验尚不确定,则是B级。
林杰梁表示,过去有人用PVC做成塑胶杯,近年已较少见,且不少人知道不宜用塑胶杯装热水,卫生署也没有禁用PVC。他认为,环保署宣布禁用PVC,应是环境保护的考量,因为PVC燃烧会产生戴奥辛,戴奥辛又称“世纪之毒”。
市面上以PVC为主的材质,除了保特瓶外面那层标签膜之外,林杰梁指出,最常见的是雨衣、水管,还有少数塑胶杯,民众若要分辨,最简单的办法是看容器底部的材质编号,聚氯乙烯编号是“3”。
至于其他的编号,“1”是保特瓶、“2”是高密度聚乙烯、“4”是低密度聚乙烯、“5”是聚丙烯、“6”是聚苯乙烯。林杰梁说,除了聚丙烯可耐热至摄氏一百卅五度,用于微波加热外,其余皆不宜高温使用。至于保鲜膜,不属于上述材质,且分为耐热和不耐热两种,购买前看清标示,若是非耐热材质,不宜覆盖热食或微波加热。
林杰梁提醒,保特瓶持续曝晒在大太阳底下,若温度超过摄氏四十度,就可能产生影响染色体物质。所以他建议,不论是饮水还是其他保特瓶饮料,如果无法马上喝完,别买太大罐,也别放在阳光直射或温度太高的地方。
专家:塑胶袋装热食释出物质影响内分泌
常用塑胶袋装热食的外食族要注意了!专家指出,塑胶袋装热食,可能会释出可塑剂,其中的邻苯二甲酸酯会在人体上累积,对人体内分泌、生长荷尔蒙与精神状态都有负面影响。
台湾师大化学系教授吴家诚指出,塑胶袋内食物只要微热就可能释出邻苯二甲酸酯,温度越高释放的量越多。根据动物实验发现,邻苯二甲酸酯会造成动物身上产生肿瘤,他提醒民众尽量避免使用塑胶袋装热食。
吴家诚说,所谓的耐热塑胶袋是指加热到一定温度时,仍不会变形,不代表不会释放有毒物质,民众千万不要以为使用耐热塑胶袋就安全。
吴家诚表示,各类塑胶容器,例如宝特瓶、保丽龙,都不要放入食物后加热,否则都可能释放出有毒物质,危害人体健康。